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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自杀威胁法官、拉横幅辱骂法官……这些“撒泼”的行为必受严惩!
一直以来
总有一些当事人会因为情绪激动等因素
在法院做出“花样百出”的冲动行为
但结果无一例外
挑战司法权威,就必须受到处罚!
1
戏精当事人在法院以死威胁
当事人周某因在一起民事案件中伪造证据被发现,承办法官于是对周某进行询问并制作笔录。
期间,周某不断狡辩,声称自己是冤枉的。法官严重警告后,周某突然拿出随身携带的金属牙签刺向自己的手腕,并大声恐吓:“我死了算了,现在就死给你们看,我死了也绝不会放过你们!”
法官和法警当即上前控制住情绪激动的周某,并夺下其用于自残的尖锐物。所幸,周某并未受伤。
因周某的行为已严重扰乱了审判秩序,今年9月,诸暨市法院依法对其作出了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2
在法院门口拉横幅、辱骂法官
7月,70余岁的当事人张某因对其所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判决结果和执行不满,试图以非正常信访来阻碍法院对其强制执行。
在法官多次对其进行接待和释明后,张某仍不肯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甚至携带印有侮辱诽谤性言语的横幅到法院门口闹访、辱骂法官,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张某还多次向承办人、有关领导发送短信、来信、来电,用不实的内容无理投诉审判法官、执行法官和院领导。
因张某的行为恶劣,绍兴市越城区法院对张某罚款5万元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各位当事人
司法权威不容挑衅
侮辱、谩骂、诽谤司法工作人员
扰乱审判秩序
是一种公然藐视和挑战司法尊严的非法行为
非但不能解决问题
严重时还有可能触犯刑法构成犯罪!
浙江天平 转载发布
来源: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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